分类分级,全员培训
中国法制网
2015-10-21 14: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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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2006年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此次新的要求更加着重看干部人才的政治素质、看现实表现、看培养潜力,长期工作在基层,尤其是工作在边远地区的干部,条件艰苦,工作时间长,接受教育和培训可能性比较经济好的地区更小。此次新要求,“分类分级,全员培训”,将有助于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基层领导班子的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