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胜:"八项规定" 雷池不得越
中国法制网
2015-10-17 14: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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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 雷池不得越
天津一官员"八项规定"后仍公款宴请近百次被移送司法(人民网2015年10月15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凡事必请必送,组织公款宴请近百次。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为他的不收敛不收手付出了代价。自2012年12月4日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各级纪委查处了一大批违反规定的案件,处理了一大批官员,取得了很大成绩,政风行风得到很大改善,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但是仍然有一些官员无视八项规定,仍然本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贯做法顶风作案,这是对国家规定的蔑视,是对党和人民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八项规定”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的动向。任何党政干部必须遵守规定,不得越雷池一步,任何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受到相应的惩处。对于抱着侥幸心理继续违反规定的,必须从严从重处理。要做好内部监督,党内纪检部门以及党政机关内部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一是坚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二是于细微处入手,在违反八项规定现象出现或将要出现时及时制止,将损失降至最小;三是要防患于未然,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警惕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要做好外部监督,在社会监督上要多发展“朝阳群众”和“西城大妈”,有广泛群众的参与,许多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很快很容易被发现,从而减少了很多人力物力,也能将损失极大地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