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胜:为官要有所为 有所不为
中国法制网
2015-10-16 14: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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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要有所为 有所不为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北京近日通报12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问题(人民网11月15日)。
为官不为,体现为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为官乱为,主要体现在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方面,究其实质仍是腐败不正之风在作祟,是党性在缺失。
古语有云“当官不为民做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在其位谋其政,在职一天就要履职一天,就要负责一天,如果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记在心上,落到实处,就不如解甲归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交回去。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一个好干部、好公仆,就要有担当意识,牢固树立“当官须为民、为官须有为”的理念,时刻警醒自己,权力不是自己的,不能有“有权不用 过期作废”的思想。
完善用人机制,培养好干部。要积极实行公开选拔制度,强化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推进干部交流和轮岗。
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纠正“坏”干部。加大作风整改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不正、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行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风气,把“坏”干部纠正过来,向好干部靠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