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前毖后,从严治党

中国法制网   2015-10-16 14: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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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前毖后,从严治党  

作者(笔名):周一

2015年作为“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九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此刻再次严明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进入深水区铺路搭桥,夯实基础。

让党内关系正常化,建立自纠与他查的无缝衔接,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章纪律,吾日三省吾身,以高标准严要求即时纠正个人不良作风,体现共产党员应有的先进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通过他人视角,查其疏漏,即时补救。工作作风好不好,同事心里最知道;工作效果好不好,群众眼中见分晓。只有倾听同事的建议和群众的声音,将人民的问题放在心上,才能发现平时工作的疏漏并即时修正,将人民的事办实办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需要的是健康的党内关系,开诚布公的环境,欢迎他人指正,通过讨论交换意见,通过辩论提高认识。将党纪深入人心,全方位多角度促进我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贯彻执行 “三严三实”。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关怀爱护,又是从根本上杜绝我党党员行差踏错,给家人带来伤痛,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总结了当前党内的真实现状。罪大恶极的必定是少数,“打老虎”虽有,但“小苍蝇”居多。如果无法及时制止,可能更多的是见风使舵、伺机而动的现象。因此,偶有偏差虽然改正机会但也需接受处罚,从根本上遏制了“祸患常积于忽微”的发展,在小偏差和大错误之间增设了缓冲区,惩前毖后让党纪更有公信力,令法律更有执行力,这样的划分也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精神。立案审查,对党内违纪违规乃至违法犯罪的行为重拳出击,虽然能在短期内快速震慑一方,但从长远看来,党纪涣散之风未能根除,势必死灰复燃,只有将监督教育常态化,营造出健康的党内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从“常态”到“极极少数”,无疑是将监督教育常态化,教育引导作为主要手段,把审查处分留给万不得已,展现了力求标本兼治的良苦用心。

从“三严三实”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无一不在严明党纪,强调从严治党,矫正党员干部不正之风。纪律严,措施多,但终究还是希望党员干部以党纪加身,时刻不忘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以优良的作风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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