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不能容忍丝毫侥幸

中国法制网   2015-10-16 1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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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0月14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贵州省清镇市总工会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剖析》。清镇市总工会从2011年至2015年违规违纪发放的各项补助高达300万元。据悉,今年6月底,清镇市总工会机关干部职工共9人分别被立案审查。目前,清镇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工会主席刘登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刘登玺在忏悔书中说:“我们忽视了党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低估了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对自己要求不严,还心存侥幸,以为集体研究的事情不会被追究,以为‘法不责众’,最终自食苦果。”作为市总工会党组书记,道出这样一段忏悔,不难看出一些领导干部的党性退化、法制意识薄弱,不但对党的纪律理解、认识和执行不到位,而且还无视纪党纪国法的存在,认为集体研究的事情不会被追究,法不责众,简直是愚昧透顶、荒唐至极!

    其实纵观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官员和违反“四风”受到惩处的一大批干部的违纪违法事件来看,侥幸心理是罪恶的根源。有的抱着侥幸受贿贪腐,有的抱着侥幸公车私用,有的抱着侥幸乱发钱物,有的抱着侥幸公款吃喝、旅游……正是因为一两次的侥幸未被发现,于是渐渐地就将侥幸变成了常态,一而再、再而三,最终到了贪欲膨胀不可遏制的地步,最终不能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害人害己害家庭,悔之晚矣!

    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任何人不可逾越的红线,是党员干部头上的高压线,不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所有党员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能凌驾其上,更不能容忍丝毫的侥幸心理。“反腐无禁区、没有休止符”,广大党员干部唯有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续开展反“四风”活动,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才能对党和国家的事业负责,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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