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全民监督,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中国法制网   2015-10-16 1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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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八项规定”出台后,立即在全国刮起一阵新风。各地落实新规的显见成效。会议宴饮“瘦身”明显,高档餐饮濒临倒闭,数千名违规官员落马,不正之风得以遏制。然而,偏偏就是有一种不信邪之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凡事必请必送,组织公款宴请近百次。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为他的不收敛不收手付出了代价。

20146月,滨海新区纪委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私设账外账且资金去向不明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抽调骨干力量组成核查组,对反映问题开展核查。随着核查工作的深入,赵富勤违规公款宴请、公款送礼等问题被逐一揭露出来,随之带给他的便是开除党籍处分,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群众举报这一行为无疑是掀开此案件的有效推手。监督是一盏“无影灯”,在这盏“无影灯”下,任何越过雷池的行为都终将付出代价。为了不让“八项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让广大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八项规定”、遵守廉政法规,慎用手中权力。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监督结合问责的机制,一方面建立相应的监督与举报机制,一方面要有配套的问责措施。首先,各级党政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树立起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思想意识,对照规定,做好改进作风的工作,有力约束自身和部门内干部的言行。纪检监察部门更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及时查处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作风问题,严厉问责。而且,对监督不力的纪检监察部门也要进行问责。除了体制内的监督,还应通过各种方式鼓励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构筑“立体”监督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制定举报奖励措施,一旦有了举报线索或媒体曝光,纪检监察部门就要高度重视,迅速介入,做到“违纪必究”,一查到底,绝不包庇纵容、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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