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是恶疾 得根治
中国法制网
2015-10-16 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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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李克强总理严词痛批“为官不为”:“我在基层调研时注意到,有些地方确实出现了‘为官不 为’的现象。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说的难听点,这不就是尸位素餐吗?”
“为官不为”指的是在其位不谋其政、只顾自己“混日子”的懒官和庸官,这些人一般都手握重权,但却只顾自己享受安逸,而不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各项社会事业各面临的工作任务不愿担当、不敢担当。若是让这些人长期主政一方,轻则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辜负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信任,重则让当地错失最佳发展机遇,给百姓生活带来长期的负面影响。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个公职人员不为百姓的利益而忧而忧,便脱离了人民群众,浪费了国家对其的栽培,浪费了党和政府的资源,同时也加深了党群矛盾。
那么面对如此严重的为官不为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习近平曾提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所以,对待“为官不为”,也应像贪污腐败一样,给予严厉的惩处。首先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不仅要加强对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干事热情,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同时,也要建立健全惩治“为官不为”的法律规章,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文/柚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