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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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公布《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违规问题剖析》。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凡事必请必送,组织公款宴请近百次。今年7月,滨海新区纪委给予赵富勤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人民网 10月8日)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而在规矩面前要成方圆也得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大家都遵守这个规矩,那么方圆才能见实效。中央政府出台的八项规定,对于我们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规矩,就是准则,而遵守这个规矩这个准则的结果是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队伍。反之,不能遵守这个规矩,这个准则,那么其结果只能是成为人民干部队伍中的一颗老鼠屎,最终破坏政府形象这一“大锅汤”。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赵富勤违规的案例就是这一方圆说的最佳案例。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凡事必请必送,组织公款宴请近百次。他把规矩当摆设,当耳边风,以为自己能安全地躲避监督,继续肆意妄为,而不顾方圆的形成,却不知方圆的背后还有监督这盏“无影灯”,在这盏“无影灯”下,任何越过雷池的行为都终将付出代价。因此他的结局是自食其果。
在我国同样还有这样的一句古话“上行下效”。在这个中性词面前,违反八项规定等情况的发生就只能把它当做贬义词来看。作为一个部门的领导,如果带头不遵守八项规定,那么又如何能以身作则要求手下的一般干部或工作人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
在这则报道中虽然没有明确的表示有人效仿了赵富勤的做法,但是也明确的提到了在2013年至2014年间,赵富勤个人或指使工作人员公款宴请相关人员近百次,支出113.68万余元;没有他的带领工作人员何来这么大的胆?
因此,必须要坚决对违反八项规定等不法行为说不,这不仅仅是为了作风整顿工作的有序进行,也是为了新秩序的建立。
作者:宇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