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假报警 终将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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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好了,再刚刚我坐的那辆火车上有恐怖分子,身上还有枪,你们快来!”10月7日晚上21时许,姑苏公安分局突然接到了这样一则令人万分紧张的报警电话。民警迅速找到了报警人。此时的张某,慌了神,连忙承认和列车员发生纠纷,下车后就想报复就报了假警。昨日,张某因涉嫌谎报险情、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姑苏警方行政拘留。(腾讯网10月10日)
说到报警,我们第一反应就是生命财产受到危险时,通过打110或直接向警察、公安机关寻求帮助的一种方式,也可以说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 报警为解决问题无可厚非,而谎报警情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件中的乘客只因和列车员发生口角,为解一时之气,就轻易做出这等“傻事”,无视了法律,行为冲动至极。作为一名社会一员,起码要做好的是不给社会治安、社会秩序添乱,任由性子来、图一时之快是孩童的“任性”, 不应该发生在一个认知成熟的成年人身上。试想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等等人员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事件或是恐怖袭击事件,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这种假报警的行为于情于理都是要不得的。
何况110报警服务台作为一种公共治安资源,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群众平安的重任,是群众求救的“绿色通道”,确保电话畅通是救助的基础和前提,每一个电话都可能关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报假警不仅占用了宝贵且有限的社会公共治安资源,还容易造成需要救助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因此,作为普通群众首先做到要正确使用110,遇见危险的报警求助,报警不是儿戏和玩笑,需要严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