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骞 : 国企改革,老总限薪要注重实效

原创   2015-10-14 2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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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华西都市报消息,10月13日,四川省政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据了解,省属国企负责人年薪总水平将设上限——从2015年起,省属国企负责人的年薪总水平,应不超过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4倍,市(州)所属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接下来将参照实施意见制定各地的改革方案。”设定上限年薪不超职工平均工资10.4倍。此外,基本年薪也有封顶,“具体来说,在上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的2倍内分类分档确定。”绩效年薪则根据省属国企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按照绩效年薪基数和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系数确定。

长期以来,社会贫富悬殊的问题突出,而社会收入不公平却深刻影响到社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是大多数普通居民的薪酬收入长期处在全国收入平均线以下;另一方面,却是国企高管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的巨额薪酬。显然,社会收入的差距非常惊人。笔者认为,薪酬改革的任务就是要缩小企业负责人与普通职工薪酬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这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方面的内容,是中央落实缩小贫富差距的一种体现,然而,仔细观察,国有企业的高管即使没有拥有薪酬收入,但是却拥有大量的企业股票。如此一来,企业股票的涨跌将会对其财富造成深刻的影响。一旦手上持有的企业股票出现大幅飙升的走势,则高管的财富收入将会发生大幅度地变化。同时地方政府的大额补贴,其实也可能变成国企高管的变相福利。过去,地方政府热衷于用大额的资金来补贴当地的上市企业,特别是拥有一定影响力的上市国企。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一定额度的补贴不仅起到奖励企业长期纳税的效果,而且还能够大幅提升企业的纳税积极性,增强地方与企业之间的信任感。遗憾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给上市国企的补贴资金时常会出现去向不明等状况。与此同时,因缺乏有效的监测,大额的政府补贴或无法真正落实到企业的发展身上,甚至被演变为上市国企高管们的变相福利。对此,笔者认为,对国企高管实行限薪值得推行,但是限薪或许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高管收入过高的问题。但是,管理层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改革,逐步从全方位的角度打击国企高管收入过高的现象。

不可否认,国企改革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而针对影响深远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不仅需要管理层有敢于冲破利益红线的勇气,而且还必须具备强有力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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