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没有“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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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没有“自己人”
国庆前一天,北京市怀柔区纪委书记周燕公款旅游被撤职新闻一经发布,立即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大力反腐败的同时,纪委也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纪检干部。中央纪委在“打老虎”“拍苍蝇”的同时,严查自己人的腐败,以实际行动“权力自洁”“正家风”。(10月14日 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中央纪委机关查处处置14人。这一数据,一方面显示了纪检监察系统自我净化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也说明纪检监察系统确如王岐山所说“也不是净土”,有的纪检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甚至以案谋私。
反贪肃纪,不容“灯下黑”。纪检监察系统本是一个监察督促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的部门,作为一个监督部门,如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责任,按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干部,又何以至于违纪违法现象频频出现?如果不从自己抓起,拍蝇打虎又怎么让人信服?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这无不拷问着所谓的“自己人”。
反贪肃纪没有“自己人”,不分内外,凡是违纪违法的现象都要坚决予以遏止。
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不可否认,纪检监察系统在净化政治生态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取得的成绩瞩目,严明的纪律不仅要约束其他部门,更要严格监管“自己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高压环境,不能因为人民群众的信任而有所懈怠。一方面,纪检部门要加强对“自己人”的宣传教育,以监管促廉洁;另一方面,纪检部门也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将权力置于阳光下,以钢性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自我净化应成为正风肃纪新常态。防止干部出问题,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不行的,仅靠外在的监督也是不够的,必须实现自我净化。笔者认为,不仅纪检监察系统要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宣传教育,从提高认识入手,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一种自觉。同时纪检干部自己也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为党和国家掌好权,用好权,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为社会的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要因为是“自己人”而毫无忌惮,甚至滥用职权。
一个国家是否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这些“自己人”无疑是群众重点关注的对象,及时查处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承诺。反贪肃纪,“自己人”理应做好带头作用。
新闻源: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013/c1001-27690279.html
作者:牟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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