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脱贫假象可以休矣!

中国法制网   2015-10-14 11: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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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脱贫假象可以休矣!

 

扶贫造假,脱贫也在造假!2014年,马山县将人均纯收入还达不到国家脱贫标准的608户、2272人认定为脱贫,虚报的这一部分占到脱贫任务的9%。精准扶贫被提上日程后,一方面扶贫有了成效,但另一方面,扶贫资金被挪用、贪污的现象也在全国各地不断出现。(10月13日新华网)

扶贫攻坚、精准脱贫已然成为国家工作重点,成为各界热议的关键词。不可否认,脱贫已初见成效,但隐藏的问题也引人深思。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马山县,脱贫为何作假?谎报脱贫对象、假公济私又折射出怎样的扶贫乱象?所谓精准扶贫,“精准”又体现在何处?这么明显的问题本不应该出现的,即使出现以后也应该是可以很容易被发现的,却为何无人监管?

经笔者梳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足,甚至庸政懒政,以权谋私。贫困对象本应是重点扶持对象,是弱势群体,相反,领导干部有话语权,有权利,实力差距悬殊的背后,更助长了领导干部的肆无忌惮;二是,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对扶贫对象审查不到位,凭经验办事,没有科学的评估方法,使本应受助对象只能望洋兴叹。

精准扶贫其本质在于以“输血”帮助贫困对象脱离贫困线,本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政策。在马山县,却成为部分官员谋取利益的“合理渠道”,与此相反,处于贫困线下老百姓虽努力“造血”,然而由于缺乏扶贫资金的扶持,却难以取得实质性发展。

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监管和“精准”入手,着力解决扶贫资金挪用问题。

以制度促监管。一方面,要给予贫困地区更多的权力,让贫困地区自主脱贫,同时也要建立扶贫监管制度,以制度刚性约束扶贫开发,避免以权谋私,用更加透明的程序去保证贫困群众能够真正得到扶持;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对上报贫困对象要及时参照相关标准予以审核,对不符合扶贫资质或已经脱贫的地区,要及时予以上报,保证扶贫资金能用到最需用的地方。

以“精准”助推扶贫。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识别对象更应精准。严格审核扶持对象及地区是否符合扶贫资质是前提,对符合资质的贫困对象要及时予以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不符合资质的对象要及时予以取消资格。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扶贫对象的针对性和扶贫资金的专项利用,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扶不贫”,马山县乱象是典型,也是“精准扶贫”的教训。

新闻源: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0/13/c_128311775.htm

    作者:牟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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