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胜:扶贫要重“扶”也要重“贫”

中国法制网   2015-10-14 09: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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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要重“扶”也要重“贫” 媒体报道广西马山县“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 这3119人中,超过贫困线标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3048人,已于2015年9月全面停止享受扶贫政策待遇。(新华网2015年10月12日) 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监测公报数,中国还有7017万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人数远远超过欧洲一些国家的人口总和,我国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需要用不到六年的时间解决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问题。要让这么多的人过上小康生活是怎样的艰难,需要怎样的努力才能实现。国家在加大力气扶贫的同时,个别地方却出现不贫的人公然接受着扶贫现象,着实让人大跌眼镜。扶贫要重在扶的过程与内容,也要重在被扶持的对象是否符合事实。 长期以来,各地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是将扶贫资金简单的下发下去,而不注重资金使用情况和产生的效果。个别地方甚至不注重扶贫对象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真正需要扶持,从而产生寻租现象。 要真正将贫困人群从贫困中解救出来,只有具体事情具体办,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一一对应扶持。要对辖区内实际贫困人口清查彻底,统计贫困人口人数和致贫原因等信息,对症下药。 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授人以鱼”也要“授人以渔”,不能简单给予扶贫资金,要将这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找到去除贫困的病根。 要建立扶贫监督检查机制,对扶贫的整个过程动态监督,不定期抽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要加大奖惩力度,建立问责机制,对实施力度大、效果好的地区应给予表彰,对实施不力、效果差的要批评整改,对违规发放扶贫资金、挪用扶贫资金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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