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月: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管,莫让扶贫资金“张冠李戴”
中国法制网
2015-10-12 1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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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广西马山县“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记者11日在马山县调查采访获悉:这3119人中,超过贫困线标准、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3048人,已于2015年9月全面停止享受扶贫政策待遇。该县已对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人民网10月12日)
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确保2020年全面脱贫,为实现这个目标,从中央政府到各地方政府都铆足了劲,下了很大决心。而广西的一个县城尽然出现“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令人震惊,更是折射出监管部门监管不利,将国家的扶贫资金随意处置,让本应该扶贫的对象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直接影响了扶贫工作的进展。
近年来,我国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在扶贫领域也不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扶贫政策是为了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从而实现共同富裕,扶贫政策关系民生,更要遏制不正之风,要将“扶贫款”真正送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 让每一笔扶贫款都晒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扶贫攻坚路,悠悠中国梦。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代代相传的伟大使命,要持续改进作风,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政策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