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瓶茅台”折射了怎样的奢靡之风?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一天一瓶茅台”折射了怎样的奢靡之风?
记者9日从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中共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0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中央自反腐以来,落马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其中既有省部级的“老虎”,也有村官般大小的“苍蝇”,这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
这不,近日,中共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曾有知情人士表示,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
“一天一瓶茅台”?这让笔者震惊的不仅仅是陈四海的好酒量,更为震惊的是作为副市长的他哪来的钱能够一天享用一瓶茅台呢?
显然,陈四海做的仅仅是把自己的权力当做“权钱交易”的资源,为自己谋利益,最终因为涉嫌经济问题而被提起公诉。试问,为何陈四海的腐败行为能够顺利实现?究其原因,还是相关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诚然,在经济社会中,充分利用资源乃是理性经济人的本能。而陈四海作为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利,真可谓是“手握重权”,理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职业优势为人民谋福利,但他却没用这样做。
其实,陈四海堕落的轨迹,和很多贪官没有两样,他们总是为自己的受贿行为找各种理由。但无论怎样都逃不逃“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嫌疑。受贿数字有大小,次数有多少,但本质却是相同的,都属于受贿,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贪污,势必都必将受到严惩。(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