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军:电动扶梯“伤人”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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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晨报微博报道:2015年10月8日上午11点左右,在重庆轨道交通红旗河沟站,一名女子带两个小孩在乘坐电动扶梯时,在电动扶梯的入口处,其中一名小孩突然被电动扶梯卡住。车站工作人员接到呼救后立即展开救援,小孩虽然被救出,但已不幸身亡。
近几年频现的电梯安全事故,时常见诸媒体报端,令人揪心。随着电动扶梯的大量使用,电动扶梯伤人或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调查显示导致电动扶梯安全事故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电梯出厂时需通过相关质量标准检测,质量基本过关,大部分事故根源集中在维修保养环节。
在电动扶梯“伤人”事故中,坠落事故占15﹪,机械部件之间的间隙产生的挤压占43﹪,跌倒占9﹪,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事故占9﹪。由此可见,电动扶梯机械部件之间的间隙产生的挤压事故占电动扶梯事故的比例最高。
电动扶梯屡屡“伤人”,作为电动扶梯的制造商,能不能在电动扶梯产品设计中加以人身安全防范设计,在电动扶梯的入口、传动带等活动部位加装光电感应装置,当物体在传动带等活动部位被卡时,立即自动切断电源,从而保护被卡物体的安全,大大提高电动扶梯的安全性能,或许这个技术难题并不难,只不过增加了生产成本而已,总比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赔款和媒体报道的“负面效应”要强之百倍,何乐而不为呢?
商场、车站等公众场所,人员流动比较密集,也是电动扶梯“伤人”事故的多发地带。作为电动扶梯的使用管理者,应该在电动扶梯的入口处,设置电动扶梯安全警示牌;客流高峰时,设置电动扶梯安全员,温馨提醒,加以监督;出现危急情况时,组织专业工作人员及时采取应急处置办法。乘坐者也要文明乘坐勿拥挤,看管好身边的孩子,禁止他们在乘坐电梯时玩耍。
电动扶梯“伤人”谁之过?别让“悲剧”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