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党建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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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11: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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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建需创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9月29日 人民网)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力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既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个新的增长点和薄弱环节。2011年我国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45万,备案的社区组织25万,实际存在的300万左右。年均增长率8-10%,覆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保、法律、慈善等公益领域及中介、工商服务,初步形成体系。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深入推进政社分开,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办医,加强民间团体的对外交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对于确保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正确方向,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组织还在防治艾滋病、监督政府职能、协助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社会组织党建是必然之举。党要立足就要从以下方面有针对性的着手:
(一)从认识上要突破传统思想力图创新。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活动,切实消除思想障碍。一是让社会组织党员同志树立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事关全局的观念;二是让少数社会党组织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的观念;三是让社会组织党员认识到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政治优势的观念;四是树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建责任意识。
(二)创新指导和管理。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动员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共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营造更优更宽松的大环境。努力增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时代感和生命力。可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条为辅、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总体原则,建立由组织部门、社会组织党工委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共同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创新党建活动开展方式。要积极探索各行各业社会组织党员特点,灵活便捷的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抓好活动场所建设,抓好典型示范活动,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党员在社会组织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