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皓宣:“新”电商时代之政府发文要求“淘宝”
中国法制网
2015-09-28 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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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核实,扶风县人大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一百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宝鸡市扶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位姓张的值班人员对记者表示,此文件确实存在,因为扶风县近期与淘宝网达成协议,是县上的大事,县人大机关也决定配合响应,不过是以通知的形式发出的倡议,没有强制性,针对的只是县人大29名机关工作人员。
对于这一回应,不少网民质疑,文件里没有看出倡导,反倒有强制的意思,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目前,“农村淘宝”在神州大地如火如荼的开展,也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电商工作的推动,无疑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方便群众的购物和农副产品的交易。但诸如这种政府发文,带着强制的倡议要求职工消费,是否有点过了?运营首日全县36个村淘宝点订单要求达到一万单,对此,笔者不是很理解,其“农村淘宝”在该县落户带着“任务”而来,这种“任务”是否有违市场经济规律,似乎回到了以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是否运营首日订单达不到要求,该企业将会拆资?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像鼓励职工购买等这种宣传引导无可厚非,但这种带着强制的倡议确实有些过头了。(文/千皓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