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自己还活着,到底奇葩不奇葩

中国法制网   2015-09-28 10: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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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上午,家住大学东路22号建行家属院的王老太给华商报打电话,说出自己憋了一肚子的委屈:“70岁的老人每个月有50元的高龄补贴, 9月初,街办在小区门口贴通知,让小区年过七旬的老人去社区复审,复审要带身份证,如果当事人腿脚不方便,家人还需带着老人持当天或当月报纸的照片去复审,我觉得这种做法特别不好,老人年龄越来越大,每年做这么一次,都让人心里特别不舒服,我要证明我活着,是多么残忍。”

如今社会上出现很多奇葩的证明,老人要老年证,残疾人要残疾证,就连户籍上是母女,也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但活生生的人就在面前,还要开健在证明真的有必要吗?让年迈的老人一次次证明自己还活在这个世上,对于他们这是多么残忍。70岁的老人每个月有50元的高龄补贴,本是国家对老人的一种关心慰问,但每一次关心都要伤老人一次心,是不是又与一开始的意愿背道而驰了呢?

当然,出现这种现象还是有一定的社会原因的。一是老龄工作未与殡葬等工作联网,之前确实存在老人已去世了,家属还在冒领补贴的情况。二是现在牵扯到很多小区拆迁或搬家,如果不是当事人或其家人到社区办理,即使入户走访,要找到老人都很难。老龄办的做法也实属无奈,当事人本人亲自办理复审手续时要带身份证;如果当事人年纪更大一些、腿脚不方便,也可让家人带着老人持当天或当月报纸的照片去复审,这样也算比较人性化。国家也可以出台相关政策规避这些情况,比如国家按统一规定冒领的按十倍罚款,在规定期内自动上交的免处罚,开虚假证明的再乘十倍罚款等,让养老金和惠民的补贴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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