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将:国企改革要分清主次
中国法制网
2015-09-28 09:00:14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国有企业改革无疑是符合改革开放这一理念的,让国有企业参与到市场中来,增强企业活力,对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是有好处的。但改革究竟怎么改,却是一个巨大的难题。纵观历史,作为共产主义国家的老大哥苏联在解体后,俄罗斯也进行了国有企业的改革,但结果却是由于混乱的国家状态导致大量国有资产被贱卖到极个别人的手中,从而形成了影响国家经济命运的寡头经济。国有财产沦为某些人的财富工具,一方面是对广大国民的利益的损害,更重要的是拉大了贫富差距,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稳定。
以史为鉴,我国国有经济体量庞大,作为共和国长子的国有企业在很多行业都有相当大的垄断权,同时也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特别是在能源、通信、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因此,国企改革要先理出哪些行业可以改革,可以让民间资本甚至国外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原则不能改变。
现代企业制度有诸多优点,国企改革要吸收这些制度的优点,同时结合国有企业这一特殊的属性,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党作为最终实际控制人,在企业重大战略决策中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其也有具有盈利性,因此要合理划定界限,该放手的地方要放手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能动性。因此国企改革制度的时机要极为精妙,党既要把握企业发展的宏观方向,又不能让企业在正常的运行中感到被束缚了手脚。
总之,国企改革首先要保证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始终在党的手里,要保证国家财产不在改革中受损失;其次作为实际控制人,要在允许的范围内给企业经营者最大的经营自由,保证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最后要有明确的制度设计,一切要做到有理有据,按规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