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棵泡桐:“丢失案卷”莫“丢失民心”

中国法制网   2015-09-25 13: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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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花在她的而立之年,做了个重要的决定:抛夫弃女,从内蒙古回到黑龙江,寻找13岁时强奸并致其怀孕的邻家男子。此后,她走街串巷寻找11年,终于在2014年11月找到嫌犯,但嫌犯在被关押近一个月后,警方将其释放。“警方称当年案卷丢失,证据不足。”近日,她要求警方将嫌犯绳之以法,并追究相关民警责任。(网易网 2015年9月22日)              

    张花的遭遇虽然只是个案,但也从中可以看出一些基层干警在办案、查案、审案过程中的能力不足和无所作为,一个花季少女在一夜之间沦为人妇,其中罪大恶极的凶手却能一直逍遥法外,即使在十几年后被捕也依旧能逃之夭夭,不得不让人对法律的严肃性,司法的公正性产生疑虑和质疑。

     抛夫弃女,远走他乡,十几年地寻找将张花本该幸福的生活变成了荆棘与不幸,在找到凶手后警方本该将其绳子以法,但却因案卷丢失,证据不足而再次无罪释放,这不仅让受害者痛苦不堪,正义得不到伸张,更使法律的尊严蒙尘。

    我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四个危险”中就明确指出了脱离群众和能力不足的危险,尤其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加强基层政法干警思想作风的建设,更是要每一步都扎实稳进,夯实基础。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更是要有敢于担责的勇气,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和滴水石穿的韧劲,时刻牢记自身职责所在,不断强化自身能力素质。

    “自古及今,凡与民为仇者,或迟或速,而民必胜之”,人民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并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时刻为民所想,为民所忧,牢记自身职责使命,才能捍卫司法的正义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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