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雅好虽雅,岂知是一个贪字

原创   2015-09-24 18: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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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多年积攒下的书画、玉器等贵重物品,如今打包成几大箱,存放在检察机关监管涉案款物的专门场所,随主人的梦想一起沉寂。7月23日,由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维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约441万元、另有50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80万元,受贿所得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部分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检察日报,9月24日)

“雅贿”一送名人字画、二送古玩及高档工艺品、三送艺术家虚名、四送文艺协会虚职……名雅实俗,贪财也。行贿人不再送官员真金白银、香车豪宅和有价证券,改而送天价香烟、名家字画、珍奇古玩、周鼎宋瓷等,“优雅式贿赂”正在风袭中国官场。

琴棋书画、笔墨纸砚自古便是文人的雅好。但如今不少官员纷纷落马,却源于对这些雅好的非法获得。“自古文人多傲骨,清贫以励志”,若以“雅好”作为收受和馈赠礼品的借口,又怎么算得上是真正的文人雅士呢?不过是一个打着“雅好”幌子的腐败分子罢了。虽然名为“雅好”、“文化”、“收藏”,但贪官们其实对“雅赠”的价值心知肚明。

不管领导干部收受的是哪种形式的财物,只要形成其非法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证据链,一样认定为受贿。领导干部千万不能让“雅好”害了自己,那样不但得不偿失,还可能因此身败名裂,毁了兴趣也毁了自己。

笔者以为,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扯下“雅贿”虚伪的幌子,不能让权力沾污书画、玉器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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