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上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是坚持公有化制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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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此,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人民网》《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2015年9月21日)
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公有制的体现便是我国的各类国有企业经济重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绝对的比重,是国家税收重要的来源。然而,因为长期处于计划经济的体制和模式下,国有企业90年代逐渐与市场化脱节,不得不经历转型的阵痛。但,国民经济的命脉必须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确保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经济基础不动摇,所以,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进程中,仍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好不动摇,明确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法定地位毫不含糊,加强党的建设好不松劲,唯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育、完善的过程中,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特征。
以前,有很多人质疑企业有无必要建立党组织,这部分人将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行政化完全等同起来,公而得出要想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就必须彻底市场化、私有化,从而从根本上否定党和国家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掌控。这些人,有些是西方自由经济的信奉者,有些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必有用心者。事实上,在国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并行不悖。党和政府代表人民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运行,这是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的,不容谁人置喙。同时,《若干意见》也对党组织在国企中的地位、作用、运行、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给出具体的指导,厘清了人民认识上的迷思,对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石上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