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光:下属犯错,领导“买单”
新华网
2015-09-23 14: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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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浙江省纪委相关部门获悉,针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日前,省纪委专门发出通报,公开曝光了11起实行 “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的典型案例,一批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新华网)
党的十八以来,要求从严治党,反腐败和“四风”问题,做到党员干部清正廉明。以严的措施、严的监督、严的手段大力查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而特别是“一案双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笔者认为,这字儿措施对作风转变起到了巨大的做用。
“一案双查”是把双刃剑。实施“一案双查”,不仅追究了当事人的责任,有追究了相关领导管理不严的责任。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一直是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长期持续的。一些干部认为作风问题只是纪委的事,落实就是开会,敲警钟就好了,不会追究过错。所以一些干部对此事做到不闻不问,这不利于作风建设。对此,“一案双查”的作用就是下属犯错,领导“买单”,真正的把个人作风问题和分管领导相结合,从而促使领导班子不得不重视下属的个人作风问题。
各级党委及其领导的班子成员就应该做到尽自己的职责,努力做到人人都有原则。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更应该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主抓直属干部,做到大事小事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参与协调、要亲自督查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应该做到“一岗双责”,保证无大错发生,有小错就改正。坚决不要领导为自己的过错“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