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忆:限制“老赖”乘车彰显铁路公正
中国法制网
2015-09-22 14: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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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2015年9月16日 人民网)
"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在各行各业,老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高铁乃至社会的形象。而且可以说"老赖"是社会转型阶段的一种社会现象。其信誉,社会公德,价值观表现及其不佳。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对社会诚信一次保护。让老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付出法律代价,让我们重新的审视自己的行为,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诚信意识,重塑对信誉的重视程度。
笔者认为,诚信一直都是华夏民族的崇高追求。故而有“民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国无信则不威”的言论。面对诚信匮乏的今天,重建社会诚信已经不单是国家的重任,而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使命。一个民族只有形成了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才能逐步踏入大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