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羽川:“证明”困局的破解 不能各家自扫门前雪

中国法制网   2015-09-18 1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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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各类“奇葩”证明被晒之后,各部门也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回应,其中有国家高层努力与其他国家商议取消部分签证证明,也有如公安部门发出的“18个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说明,也有基层工作者对要求开证明部门的犀利“吐槽”。近日,北京市民政局表示,自9月15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早前的回应中表现出的都是国家和部门为了破解“证明困局”做出的努力,分析后可以发现,这些努力基本都是从堵住开具证明的源头为切入口,减少开具证明的数量,即便如基层工作者的“犀利吐槽”,也是建立在开具证明之后。相比之下,北京市民政局直接表示不开具证明的做法是否有点一刀切的态度,像是“不管其他地方怎么办,我们反正不开了”。

    证明是单位、个人在办理一些事务过程中需要提供以证实信息可靠的一种途径,诚然,过度的证实导致了“奇葩”证明的出现,北京市民政局这种不开具证明的方法确实可以减少部门自身和前来开具证明的人的负担,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但该部门在确定这种做法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一个情况,就是其他地区的此类证明依然在开具,而在北京辖区,除开此次规定的事项外,依然有单位、个人需要前来办理此类证明来处理其他事务,这个时候这些人又去寻找哪个部门去开具?

    笔者认为,从地方部门的角度讲,不开具证明虽然是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提高部门其他事项办理效率的一种方法,但是要破解这个“证明”的困局,光靠一句“不开了”了是不行的,如果当事人确实办事需要,该开具的证明还是要按照流程开具,这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如何有效破解“婚姻”情况证明的困局,应该需要从问题产生的根源上解决。之所以很多办事单位需要当事人开具婚姻证明,本来就是信息互通不够的原因造成的。开具过婚姻情况证明的人都知道,证明中均有一句“此证明仅反映本辖区登记范围内情况”,说白了就是这个单位无法查询你在其他属地的婚姻状况,加之造假手段的提高,没有一个婚姻状况查询平台能够查询当事人的结婚证是真是假,这才倒逼办事单位需要这么一份证明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情况。

    要解决这种问题,需要的不是一个部门“扫净自己家门雪”,而是需要整个系统尽快实施信息的互通。就个人认识而言,如果条件允许且不触及法律红线,民政部门能否学习教育部门开放查询公民个人学历认定的方法,构建以查询平台为基础的信息共享渠道,通过编号的结婚证真伪查询辨识让办事部门有门路可找,也省去了当事人“跑断腿”的时间。从社会层面来看,如此也可以让普通公民在婚前查询准配偶的婚姻状况,进而减少重婚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如此,信息获得渠道没有了障碍,此种“证明”自然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性,难题自当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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