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迷途老顽童:从节庆严查违纪行为谈领导干部要知敬畏

中国法制网   2015-09-17 16: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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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每逢重要节日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均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在“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将被速查严办。

    笔者认为,集中节庆严查违纪行为并严办,会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因为这是树立一种敬畏的观念。一个人,心存敬畏,就会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就会从严要求自己,慎言慎行。从反面典型案列分析来看,丧失敬畏就会藐视法律、纪律、权力和老百姓,必将受到严惩。

    广大党员干部一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党员干部要将法律作为“护身符”,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用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不出界、不越轨。二要对纪律有敬畏之心。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人代代相承的血脉基因,严守党的纪律也是党员干部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要对纪律从心底里敬畏。首先要始终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要严格党内生活,带头遵规守纪,不断增强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解决好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三要对权力有敬畏之心。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特殊群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只有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权力才不会用偏,领导岗位才不会成为“高危岗位”。要牢记敬畏之心不可无,戒尺之威不可亵,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谨慎用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四要对群众有敬畏之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切实摆正自身的位置,做到从思想上敬畏群众、尊重群众,把群众时刻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工作上要有更严的要求、更高的境界、更自觉的行动,要在工作上服务群众、在情感上贴近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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