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约谈”不是形式主义,重在落实

柚子姐   2015-09-15 15: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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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城市由于环保工作不力,城市的主要负责人都曾被环境保护部约谈。在媒体的聚焦下,无疑,这些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危机意识,这些城市的负责人纷纷做出承诺并表示歉意。

       长长的被约谈城市名单上,既有经常在环保部空气质量月度排名榜上垫底的城市,也有环保模范城市的身影。那么,他们为什么被约谈?

        首先是群众举报,环保部门查实并发现所在地区确实存在比较大的环境问题的;其次是年度考核没有通过或者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环保部门在专项或者综合执法中发现问题,需要敦促当地政府解决或者警示的。

       保护好一方山水,造福百姓,乃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近年来,环境问题凸显,不时会引起社会民众的焦虑。 其实,在2006年我国就公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等,如果有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保护伞”等环保违法违纪行为,将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和处分。

       俗话说:“亡羊补牢,犹时未晚”。约谈不是空谈,不是形式主义,不再是说说而已,地方政府更应该把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把整改落实到实处。(作者:柚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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