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鹃:专项巡视整改还需专项监管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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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将开设专栏,集中公布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从9月10日起,上述单位将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客户端及时向社会公布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9月10日 人民网)
中央专项巡视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可谓是效果显著,不仅有力地整治了被巡视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还克服了对党的中高级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普遍薄弱甚至处于虚化状态的弊端,填补了我国监督制度的一个空白,更是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保驾护航之效用,从而对那些还心存侥幸和不收手不收敛的领导干部形成持续有力的强烈震慑。
不过,从去年中央启动的全覆盖专项巡视工作整改情况来看,虽然,绝大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巡视组通报出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严格有效的整改和落实,但也还有部分单位部分领导干部不为所动,依然我行我素、肆意妄为,甚至还在顶风违纪作案。比如,今日中纪委通报的来自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共计15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当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无疑是加强群众监督的一大举措,也能够警示着党员干部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毕竟群众的监督力量也十分重要。但要真正有效推进并那面“干部清正、政治清明,政府清廉”的廉洁政治,让有问题的人不再心存侥幸、收心止行,则还需要在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中实施专项督促和惩处。不然,再有力的巡视举措也可能会成为一些官员的“耳边风”。
专项巡视整改还需专项监管惩处,既要建立起常态化的巡视、轮换机制和巡视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巡视行为和职责;还要对被巡视单位多杀“回马枪”,对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专项巡视;更要对整改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以从严惩处问责,因为“不知悔改,更当罪加一等”。如此,才能让巡视制度真正成为高悬在广大党员干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实现“不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