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鹃:“红包腐败”背后是权力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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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9月6日,江西省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2人因收“红包”被免职。瑞金市九堡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峰在负责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收受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红包”500元。萍乡市人民医院CT室主任王奕多次收受医药公司“红包”累计36000元。(据人民网)
众所周知,红包是我国社会人情往来中常见的现象。但在官场上却异化成为了干部腐败堕落的“炸药包”。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祥云顶风违纪收受某私营企业主红包2万元;河南省潢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董国庆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红包礼金1.14万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虽然,很多人认为红包是礼尚往来的正常行为,况且几千元或者是几万元的红包和那些落马高官的巨额贪腐相比,看似并不严重。但其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却十分了得,许多官员最后都倒在小小的红包上。因为,这种“温情公关”更容易让收受者松懈麻痹,最后在“温水煮青蛙”中贪腐堕落。
事实上,令人关注的不只是红包的分量有多重,而是背后官员手中权力的任性。可以说,红包虽小,但却会对公权力产生巨大的腐蚀性和破坏性。无论是“落网的苍蝇”,还是“入笼的老虎”,其背后常能看到红包的影子。所以,在某种程度上,红包已经成为诱发一些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脓包”。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论是收的小钱还是大红包,不论是以人情往来为借口的“意思意思”,还是以逢年过节为幌子的感情投资,更或是以提拔升迁等为目标的权钱交易,广大党员干部都应洁身自好、避而远之,而不能因为收受红包数目小就能“网开一面”,甚至上行下效,让腐败蔓延。
中央严令之下,却仍有人顶风作案,着实发人深省。那么,在正风反腐的新常态下,既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力度,更要有具针对性的制度设置和追究机制,切实提升对官员收送红包行为的约束力与震慑力。唯有如此,才能有效斩断红包这“恶小”之芽,从而防范酿成“大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