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改善、需倒推环保

中国法制网   2015-09-11 14:14:53
更换背景颜色:
 
 
 
 
 
 
 
更改文字大小:

    《大气污染防治法》日前修订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哪些亮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有哪些突破?(新华网2015年9月11日)

    改善环境质量是环保工作的根本目标。修法过程中,很多环保专业人士认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考核质量改善比考核总量减排更便于公众监督。多次参与意见征求工作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就曾撰文表示,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按年度分配,没有考虑大气环境的实时质量、实时容量和大气污染物的实时排放流量。

    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一是既要抓重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很多,改善大气质量要全防全控。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工作重点,而不局限于部分行业和企业的一两个指标。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企业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强化企业排放必须达标是基本要求,假如企业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企业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污染物减排。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从长远的角度看,制定中国特色的“清洁空气法”是发展方向,守法达标,还要公众转变生活方式,人人参与。在现阶段立法还要考虑实际需要和现实可操作性。(作者:冰墨)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