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敲响环境问题的警钟不能仅止步于“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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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环保部全面推行“督政”措施也就一年时间,但是,全国已有20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被约谈。令这20个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感到“没面子”的不仅是城市的环境问题被公开曝光,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的名字也同时被曝光。这或许是最触动地方政府的一个方面,值得肯定的是,被曝光城市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往往非同一般。(新华网 9月9日)
通过约谈这种方式,无疑给这些政府主要负责人带来了极大的危机意识。环境问题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政府责无旁贷要承担起环境保护、环境整治责任,要将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对明令禁止的环境违法行为、违规审批等现象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好环境保护与发展的问题。
通过此次约谈虽然我们看到了曝光城市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非同一般,但是笔者也看到了整改背后存在的一些问题。各地政府似乎只有在问题被曝光、被上级部门引起了重视、倒追责任的时候才能够引起高度重视,才会有领导亲自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再落实的行为。然而抓落实才是实施决策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应该根据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将抓好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好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寻找新途径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强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而上级部门的督促检查则是督促抓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促使各级政府加快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的催化剂。
环境是人类耐以生存的条件,环境问题不可小觑。对各级政府面临的环境问题敲响的警钟,不能仅止步于约谈、曝光,要从实质上解决问题,还得多管齐下。
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摒弃唯GDP论的政绩考核观,在制定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都应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严格办理程序,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 把环保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倒追”, 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