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杜绝违规操作,给权力戴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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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前不久,中央纪委信访室接到实名举报,反映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党支部书记唐继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村干部去重庆等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儿子婚礼和孙女满月礼。经查属实。目前,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唐继和大操大办等问题立案调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其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查处一起,警醒一片。”(9月8日 人民网)
婚丧嫁娶、做寿、生子本是人生大事,主宾聚集,热闹一番,既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也是人之常情。但近几年却在人们的虚荣心和权力的染指下完全变了味,诸如唐继和之流越来越多。由风俗变恶俗,沦为有钱人比排场、有权人敛钱财的灰色地带,大操大办之风愈演愈烈,尤其一些党政官员操办的规模越搞越大,礼金越收越多,车队越来越长,酒宴泛滥成灾,成为行贿受贿的“合法合理”载体,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笔者看来,“大办”,指的是大大超过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者消费标准。“造成不良影响”,指的是在群众中或者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借机敛财”,指的是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由此可见,党政官员的婚丧喜庆事宜早就不仅限于个人私事,已与公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必须设“高压线”,戴“紧箍咒”,用党纪国法和制度、规定来约束其行为。当然,官员也是人,也要“食人间烟火”,考虑到官员的人情世故,领导机关对婚丧喜庆宴请宾朋的人员规模做出具体规定,这也是合乎情理的。
坚决贯彻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规定,落实好审报监督制度。党政官员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喜庆事宜,应事前向本级或者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报告遵守承诺情况。各级领导机关对本系统、单位或部门官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事中跟踪监督,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及时告诫劝阻,坚决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