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杨:打击隐蔽式“公款消费” 还需多点发力

中国法制网   2015-09-09 1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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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北京市纪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各级单位在中秋国庆期间坚持“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滥发奖金和实物,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等。(人民网 2015年9月8日)
    《通知》的下发,是中央“八项规定”的拓展和延续,向社会释放了中秋国庆期间执纪部门严打隐蔽式“公款消费”的强力信号,坚定了执纪必严、狠刹“四风”的鲜明态度。《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重申了“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为那些心存侥幸者设立了高压“防火墙”,无疑将有效遏制“公款消费”、“公私”消费行为。
    笔者以为,制度约束是治理隐蔽式“公款消费”的事前“防御”,是执纪部门打击腐败坚定态度的直接反映,有敲山震虎之功。但若要让“公款消费”“72变”无处遁形,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从干部队伍廉政文化建设上下功夫,深挖贪污腐败思想毒瘤,培养廉洁从政道德自觉;从净化节日风气上下功夫,大力弘扬“重谊不重礼”社会风气,铲除不正之风滋生土壤;从建立社会监督、人人监督“天网”上下功夫,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消费商家的广泛参与,紧盯“公款消费”“变身”节点,让隐蔽式“公款消费”无处隐蔽;从改革公务报销制度上下功夫,推进财务开支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完整化,堵塞隐蔽式“公款消费”报销漏洞;从创新监督举措、细化惩处手段上下功夫,严格税务、工商、公安等全过程监管,把责任追究和处罚机制细化到“每一次消费、每一分资金、每一个人头”,对巧立名目开具多样性发票的,不仅要惩处到“公款消费”者,还要追究到唯利是图的商家。
    “四风”治理,依然在路上。打击腐败,唯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抓,多点着力、多方参与,方能避免“招呼年年打,违规年年有;规定年年出,效果一点点”循环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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