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不早点去死” 警民鱼水情何以为鉴?
中国法制网
2015-09-01 15: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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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讯 (记者陈冰 杨虎元)今年6月份,63岁的蒋某因琐事被村主任打伤,之后派出所对打人者作出行政处罚。此后蒋某要求作伤情鉴定,并多次找公安榆阳分局麻黄梁派出所所长谢安义问案情,遭所长骂“你怎么不早点去死”等话语。谢安义对此回应,话是他说的,因为蒋某天天来办公室纠缠,严重影响其正常办公。(新闻中心 2015年9月1日)
派出所的职责中明确包涵了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但是作为麻黄梁派出所所长的谢安义面对群众被村主任打伤没能及时解决而经常纠缠不满却骂出了“你怎么不早点去死”等话语,实属不应该,因为这不但影响了警民、干群关系,更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疏远了党和群众的距离。
派出所所长既是国家公职人员,《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规定作为公职人员应保证根据法律或行政政策切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职能,做到秉公办事。应全心全意、公正而无私地履行其职责,尤其是在处理与公众的关系方面。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不应对任何集团或个人给予任何不应有的优先照顾,或对任何集团或个人加以不当歧视,或以其他方式滥用赋予他们的权力和威信。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核心理念,希望广大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处理群众利益、群众来访以及群众纠纷等问题时,时刻牢记“人民乃官吏之父母,一粥一饭,当思父母养育之恩;权力乃人民赋予,一举一动,勿忘人民公仆身”。唯有如此,才对得起百姓,对得起国家,对得起良心。(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