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检组磨励成“不走的巡视组”

原创   2015-08-31 15: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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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喻红秋主持召开驻中组部纪检组全体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纪检组可以视为“不走的巡视组”,巡视工作与纪检组的工作有很多共同点和相通点,对促进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8月31日 人民网)

 

  新修订的《条例》是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对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

  《条例》的出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又一制度利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

  巡视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巡视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做到知其所向、知其所为、知其所守。

  腐败问题天天有,但中央怎能天天巡?巡视工作与纪检组的工作有很多共同点和相通点,对促进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要对照《条例》,深入思考驻部纪检组的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不断深入,把纪检组磨砺成“不走的巡视组”,极力发挥其强大的威慑作用。

  部门纪检组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机结合,将从严管党治党的压力有效传导,坚持往中心任务上转,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往过硬作风上转。

  纪检监察干部需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因此,要学习借鉴巡视工作中的成熟经验做法,充分发挥驻部纪检组发现问题更及时、强化监督更直接、抓早抓小更有力的优势,当好中央纪委的“眼睛”和“耳朵”。纪检监察机关就一定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文/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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