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月:努力实现决策责任追究的法治化

中国法制网   2015-08-31 14: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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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行,不再允许“前任失误,继任买单”,山西省将对涉及国民经济、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决策严重失误将依法追究责任。(新华网8月30日)

中国是一个特色社会主义人口大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结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是从优化决策责任的结构配置入手,健全完善我国公共决策体制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举措,“谁主持、谁承担”原则,将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细化到个人,要坚决克服“责任分不清”的难题,努力实现决策责任追究的法治化。

决策是一种重要的公权力,它关系到公权力行使的方向和目标,影响着党和政府工作的面貌和成效,“终身责任追究”意味着,相关的人员一辈子都要和责任绑在一起,一生不得分开,这听起来似乎有些夸张,但是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切实加强对公权机关决策权的监督制约,树立正确导向,匡正风气规范权力运行,为扫除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严格执法、严厉追责的各种阻力和障碍。

为人民服务只有始点,没有终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正确认识权力、正确行使权力,强化自律、严持操守,清白做人、干净为官。在现代化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法治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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