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辰:“医闹”入刑是依法治国又一进步
中国法制网
2015-08-31 13:47:57
- 更换背景颜色:
-
-
-
-
-
-
-
据中国人大新闻网消息,今天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公资讯 8月29日)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索取高额赔偿,从中牟利的行为。近年来,伴随着医患矛盾加深,打砸财物、在医院设置灵堂阻碍病患正常就医,甚至是殴打医务人员等“医闹”事件不断上演。毋庸讳言,“医闹”已成为破坏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及侵犯医护人员人格尊严、妨碍社会和谐的一颗“毒瘤”。
任何纠纷的处理,都需遵守一定的规则。具体到医患纠纷上,只要依法按章处理,再棘手的事,都能找到最佳的处理办法,都能通过一个合理的“出口”寻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医闹”行为入刑,明确了法律底线,有助于严厉打击“医闹”行为,消解“医闹”行为的负面示范效应,防止“以闹取利”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滋长,对于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动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促进社会和谐,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毫无疑问,“医闹”入刑,彰显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有助于政治文明的提升,是我国依法治国又一大进步。(辛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