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管、教、惩”大力治理“节日腐败”
中国法制网
2015-08-31 13: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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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但现在一些 “有心人”善于琢磨和发挥,把年节接触视为拉关系的最佳机遇,假拜年之名,行贿赂之实。虽然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经得住考验,不被感染,但也有少数“免疫力”较弱的人感染上了“节日病”,蔓延成了群众意见较大、反响强烈的“节日腐败”。
节日腐败之所以受到公众关注,主要体现时间集中、范围广泛、隐蔽性强、渗透性强、表现顽固等特点。“节日腐败”往往披着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考虑到平时给有关领导送钱送物有贿赂之嫌,于是便挑选重大节日登门拜访,将贿赂说成是人之常情。正是这种“润物细无声”式的投资,让行贿者得到了更多的回报,所以这种趋势呈愈演愈烈之势。
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放松、监督乏力、惩处不严,逢年过节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请吃、互赠礼品等,以表达祝福,联系亲情,这些都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正是这些“常情”“传统”观念,使得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的警惕行,拿了不该拿的财物,办了不该办的事情,失去了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从制度上讲,重视八小时以内的监管,忽视八小时之外的约束,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上班一个样,下班又是另一个样,节假日期间更是不成样。节日腐败的隐蔽性导致查处起来比较难,甚至有些从法律和政策上还难以定性。这些客观上的原因也导致了对节日腐败的惩处远远不够,使一些违纪人员存有侥幸心理。
要解决好节日腐败问题,不仅仅是发发通知,会议上强调几句就能彻底消除的,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大管理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加强制度建设和干部管理,防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坚决刹住“节日腐败”之风;二是加大教育力度,筑牢思想防线。解决“节日腐败”问题,最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纪检监察部门应着重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和血淋淋的事实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做到防微杜渐;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在节日期间,要要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多深入实际搞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要抓住不放,严厉查处,一查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不管是收的和送的,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