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是制约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

中国法制网   2015-08-31 1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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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对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仲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张仲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张仲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仲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其他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张仲平之所以能够在其职位上为所欲为,是因为他手握巨大的权利却缺乏有效的监督。权力本身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利党利国利民,造福社会;一旦失控,往往就会产生腐败,遗患社会。腐败直接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也直接破坏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更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文中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直到有限制的地方为止,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孟德斯鸠的这段论述简单而又透彻地点明了监督与腐败之间的制衡关系,被法学界尊为经典语录。监督是指享有监督权的主体依法对社会生活的管理者以及社会管理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惩戒和制约行为,其本质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可以说,监督好比一支“防腐剂”,它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是防范权力腐败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旁风。

总之,加强监督作为制约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对惩治和防止权力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今天,我国必须要努力把政治监督、法制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完善监督措施,健全监督体系,严密监督机制,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只有这样腐败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风气才能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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