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不能 “不作为”

中国法制网   2015-08-28 15: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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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不能 “不作为”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8月27日  北京青年报)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明确要求抓住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坚决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责任。该项政策出台,有效打击了工作中该办不办、推脱责任、失职、玩忽职守不作为等现象发生,鼓舞了士气、赢得民心。

古语云“得民心者、得天下”。顺民心者,得道多助领导干部不作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的形象。要解决群众办事难、难办事的问题就得解决领导干部慢作为或不作为现象。有的本来一次性可以办好,偏偏要别人跑几次才能办好,这样既耽误了群众时间又影响了干群关系;有的找借口、找理由决绝,有的甚至直接决绝,叫群众下次来办,今天没有空;有的疏于职守、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国有财产流失;有的利用职权,欺下瞒上以虚假材料套取国家资金。这些现象是导致政府在群众中威信扫地的罪魁祸首,拉开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得不到群众的支持。

要遏制不作为现象发生,就得健全常态化的督查机制。要做到发现要早,打击要狠。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可以设立举报监督电话,通过发邮件、信件实名检举,让群众参与其中,实施好监督权利。在督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要从重从快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即送司法机关,给予停职或降级处理,并追究民事责任。要明确时限整改、严格问责。要将督查结果与领导干部的考核和监督结合起来。只有监督到位,惩罚到位,才能政令畅通,群众才能真正接地气,才会支持和信赖政府。

作者:云朵    联系电话:15881615799              地址:江油市中坝镇涪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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