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曲解了“杀狗令”

中国法制网   2015-08-28 15: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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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曲解了“杀狗令”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消息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政府发布一份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告,通告中称对未免疫、不拴养、只免疫而不拴养、只拴养而不免疫的犬只一律捕杀,引发热议。(8月27日 央广网巴中)

春江镇的“杀狗令”引发网友热议,成为关注焦点。爱狗人士的网友指责当地政府做法“残忍、简单、粗暴”。然而,在笔者看来,“杀狗令”的出台,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不要曲解政策初衷。

近年来爱狗人士不断增多,相应的犬养数量也增加,野犬咬人事件呈上升趋势。野犬、烈性犬、非防疫犬等给辖区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为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当地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了此次灭犬行动。

春江镇的“杀狗令”只针对未免疫、不拴养、只免疫而不拴养、只拴养而不免疫的犬只。未免疫就可能携带狂犬病毒,不拴养则容易造成犬只伤人,当地政府这样做目的在于减少犬只伤人隐患,维护当地公共安全并非残忍、粗暴。据笔者所知,卫生防疫部门每年都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免费免疫,并告知养犬户如何管理、饲养和防疫情况。事先通知养犬户先免疫后灭犬,灭那些无人管理的野犬和携带狂犬病的犬只,当地政府考虑到养犬户的利益,做到“先礼后兵”是人性化的体现。工作人员做到:宣传到位、免疫到位、灭犬到位,这样减少犬只对人的伤害,维护了地方公共安全。

防止狂犬病发生关键需要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尤其是春季,是狂犬病多发期,针对犬只防疫问题,多地制定了不同措施,对犬只未进行防疫的,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犬只伤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有的公共产所限制犬只出入,违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以上这些做法无疑告诫养犬户配合当地政府管理好自家犬只,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具体表现。

爱狗、养狗是一个人的权利也是责任,权利意味着你要管理好犬只,责任意味着保护好他人免遭伤害。

 

作者:云朵    联系电话:15881615799              地址:江油市中坝镇涪江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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