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名“不作为”干部受处罚警示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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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名“不作为”干部受处罚警示了啥?
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公布。经监察部审核,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四川、甘肃、青海7省对59名干部在审批、决策和监督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懒政怠政、失察失职渎职等不作为问题,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个别违法者受到刑事处理。其中涉及地厅级5人、县处级20人。(8月27日,新华网)
据报道,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7月上旬,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督查工作汇报,明确要求抓住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格问责,坚决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的责任。此次国务院大督查第一批问题处置结果,突出处理了一批该办不办、推脱责任、玩忽职守等不作为问题。
俗话说的好,“在其位谋其政“,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干部职位越高、权力就越大,理应有所担当,“为官不易”,但是切记“不作为”,这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理应懂得的道理。
的确,甘当“太平官”的背后,即有少数官员能力缺失和责任缺失等,也折射了干部制度的缺失。对“不作为”官员加大监督查处的同时,还应改革干部管理和官员任职制度,激励更多“有为”官员“上位”。
其实,“为官不为”事出有因,因为怕出事,不想担责任。但是,我们的党员干部,要搞清楚、想明白,既然当了官,就理应承担应有的责任,不能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既然当了“公仆”,就要习惯于在公开透明的态势下执政,就要习惯于自己的言行举止都要受到公众的检视。
笔者认为,当官“不作为”是一种重症,理应开一副良药来医治,因此,领导干部还需有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同时,还应鼓励领导干部敢于为官做事,只有让领导干部“当官敢为”,才能彻底整治这种“不作为”的行为。(刘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