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蓝天——公务员挣一点阳光外快有何不可?
原创
2015-08-26 2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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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的今日话题《公务员“赚外快”,行不行》其中提到,国土资源部规定其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评审费、论证费、鉴定费等报酬。该举措出台后,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公务员不该赚外快,也有人认为普通公务员可以合法合规地挣一点“阳光外快”。然而与严格的兼职禁止相对应的现实情况是,一些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作权力并不大,工作任务与工作压力比较繁重,工资待遇水平却不高,禁止兼职的现实使他们只能抱着不多的死工资养家糊口,有时相对地区发展速度、消费水平而言,生活确实并不宽裕。(2015年8月26日中国网)
确实,对于公务员兼职国家有文明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最大不过法,法律既然有规定就应该无条件的执行。然而法律之所以有这样严格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公务员手中的权利,防止以权谋私等。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基层公务员手中并无什么权利,且收入不高,只够养家糊口。笔者认为,公务员可以通过写文章挣稿费等一些合法、合理,与自己职权无关的方式来挣得一些来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每一个人都向往幸福的生活,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宽裕一些,笔者认为这也是人之常情。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增长,物质和生活水平也相应提高,消费水平也逐步提高,相对之下公务员的待遇有些偏低,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基层公务员,希望能够适度地提高一些公务员的待遇,让那些奋斗在一线的公务员也能提高一些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