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朝:资源的再次使用,你们可曾考虑过他们的安全性
中国法制网
2015-08-26 16: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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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提倡节俭节约,大力度发展资源再次合理利用,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掀起全民传承节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但与此同时“曹安公路翔江公路,这里是京沪高铁和沪宁城际铁路的必经之地,铁路桥正下方,建起了一座露天停车场,不远处还建起了一个砖厂”,面对这样的资源利用,笔者真是目瞪口呆,勤俭节约,这一国家大力提倡的优秀传统,大家从自身做起,用实际行动,拥护和宣传,是件好事,但是误解其实,扭曲的其实实在在的含义,不但达不到其所期待的效果,反倒是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伤人伤己。
笔者愿意这么认为,当事人的起点也可能只是想执行和落实国家所宣传的优秀传统,只是做法不当,法律上也有不同程度的缺失,“根据国家铁路安全有关法规规定,铁路沿线25米范围内严禁违章建设、排放垃圾等违纪列车行驶安全的行为,”在高铁下面建起来停车场,显然有所冲突。
高架桥上列车以300KM/H的速度飞驰,一个小石子都会带来不可想象的惨痛损失,可以想象一下,如若下面的停车场发生冲撞事故,或因故着火,与铁路近在咫尺,其安全威胁,时刻存在,那将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此隐患的存在,难道不会让人提心吊?此隐患的后果,难道不令人胆战心惊?此违规的建筑,难道不会让人疑虑重重?
当然笔者还是坚持,优秀传统,就应该得到广泛的宣传和传承,但选择得当的方式也是必要的,不然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