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立平:铁路旁违章建筑需铁路部门和地方政府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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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中国新闻网获悉,曹安公路近翔江公路附近的京沪高铁和沪宁城际铁路桥下被人占用,开起了停车场和砖厂,严重威胁铁路的安全运行。曹安公路是京沪高铁和沪宁城际铁路的必经之地,两条铁路平行而建,相距仅二三十米,高耸的铁路桥上,不时有列车呼啸而过。铁路桥正下方,俨然成了一座露天停车场,上百辆集卡沿着铁路桥一字排开,绵延近2公里。铁路桥两侧还搭起一排简易房屋,出租给集卡司机和工人居住。租户们私拉电线,生火做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何况出租屋与铁路桥近在咫尺,如果起火,大火和浓烟很可能将铁路桥“吞噬”,危及列车的正常运行。
这几年,随着土地价值的进一步提高,民众对于土地的占有欲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想尽一切办法,非法占有共有土地,然后建成房子,就便成了名副其实的私有财产,殊不知,这样做是严重的侵吞共有财产,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的予以遏制,否则必将承受法律的追究。尤其是在铁路线路两旁,铁路桥底下,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是绝对不能侵吞的,因为在铁路的保护区内,下面埋设有重要的光缆、电缆等铁路行车设施,一旦民众把铁路保护区域内的土地给充分的利用,建成民房,可想,一旦下面的行车设施出现问题,铁路部门进行抢修就无法谈起。
的确,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列车运营安全。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我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和限制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是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二是禁止向铁路安全区内排污、倾倒垃圾等危害铁路安全行为;三是对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等作业及堆放物品等活动进行限制;四是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理。另一方面,铁路的安全行车,在铁路部门搞好的同时,也急需要地方政府的协助,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主动的出面予以协调,解决问题,我想,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后的铁路安全有了保证,民众的出行才会更加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