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啟琨:礼让行人,却也不能“目中无车”
中国法制网
2015-08-25 11: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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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晚8点过,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广场发生一起悲剧。一名5岁小女孩和母亲一起回家时,不知何故,女孩独自跑到了公路上,被一辆公交车撞倒碾压,不幸身亡。目前,交警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8月24日中国青年网)
众所周知城市有“三霸”其一为公交车,但是咱也不能太 “埋怨”公交车,毕竟公交车也担着方便大家出行、节约时间的责任。不过公交车师傅们也是不是该反思自己开车的陋习了呢,此次事故不是偶然。大多数开车司机应该都能感觉到公交车、出租车、大货车,都存在目中无“车”的现象,仗着自己老司机就横冲直撞随意加塞、变道、超车。这种现象轻则“你争我抢”引起摩擦,重则“你碰我撞”伤人害己。
在国外的一些国家汽车都是要给动物让行的,反观本为礼仪之邦的我们却屡传丑闻,现在竟然还有所谓的“怒路症”其实在这群人眼里,只有开的比自己慢的“笨蛋”和开的比自己快的“白痴”。这些症状都是大家对交规意识薄弱,比如多少人做到了交通法第50条规定超车需从左边?多少人在前方没车没人的时候还能遵守限速规定?
当然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并不单单只是司机的问题,也很多时候行人同样不遵守法规,横穿马路目中无车,甚至有些人更生出一种“特权感”觉得自己为弱势群体,必须车要先让我行。其实我想说,法规存在的目的是保障人们安全出行,车让人是为了保证行人安全,当车不让人,那人是不是应该让车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安全的问题不容你赌气。
5岁启蒙的年龄,来不及感知这世界的美好就离去了。如果孩子的妈妈多一点负责,看好孩子,如果开车的司机专心一点,慢一点。如果...可惜这世界上没有如果,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安全不允许忽略一次,任何人都应该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不要等事情发生了,才知道悔改。这不是第一次,但是希望永远没有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