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领导带头休假”是否真能起到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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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当然正确。但对于普通基层职工来说,更正确的在于,“没有工作(收入),也就无所谓休息”,或者“没有高效的工作、体面的收入,就不可能有真正高品质的休假”。据报道,为响应国务院的规定,深圳市领导上周开启休假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市委书记马兴瑞、市长许勤等10多位市领导休假,时间1到5天不等。(新华网 8月18日)
领导带头休假,员工带薪休假的制度就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这个问题不管从哪一方面来看,都是一个悖论。领导对于自己的假期有选择休与不休的权力,对于他而言,选择很容易。但对于大多数的职工而言,并不能够随自己的心愿,想休就休。对于企业来说,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他们的目的,所以他们会有各种理由,通过各种渠道、措施来剥夺企业职工的休假权,而对于员工来说,目前还没有任何办法对企业施加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的人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节假日更是成为了一些企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黄金机会”。不谈年休假、就是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的休假权,在一些用人单位都是形同虚设。不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对休假都有明确规定,但劳动者的“休假权”落实情况依然不理想。
不少用人单位喜欢宣传、鼓励加班加点工作的员工,而缺少对休假权利的激励保障措施,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被认为是先进典型。员工争取休假权利被认为是不爱岗敬业。在这样的语境下,有多少人出来捍卫自己的休假权利,与重加班轻休假的潜规则叫板呢?即使一个单位有几个争取休假权利的人,也会遭到整个团队的排斥。这一点从有的公务员的话语中得到验证:“休假制度执行很难。一是工作脱不开身,二是领导不休假,一般职工也不好意思休假。”
现在,对于带薪休假的需求,我们从不缺乏呼吁,但同时也不能单纯地寄希望于群众对于休假观念的转变,最为重要是要用详实可操作的法律制度来为职工正当的休假权利提供有效保障,不能再让资强劳弱的不对等关系继续放大。
领导是否带头休假不是关键。重点是,带薪休假的保障机制需要即刻建立,只有这样,群众的带薪休假才能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