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错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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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错在哪?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卫固镇傅山村的多位村民先后向不同部门投递了20多封举报信,实名举报傅山村党委书记、傅山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彭荣均涉嫌侵吞百亿集体资产及违规占地修建别墅。至今,这些举报均未得到正面答复,举报信有的“正在被研究”,有的被转交其他部门,其中一封信甚至落到了被举报人彭荣均的手中。与此同时,多位实名举报人的麻烦接踵而至。(8月18日中国青年网)
反映诉求的渠道有很多,举报信是常见的一种,如果此路不通,那么开辟的信访新渠道,如公开热线、市长信箱、微信、微博等,又有何意义?20多封举报信石沉大海,反映的事项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使举报者“惹祸上身”,从此没了安宁日。这不是《水浒传》里的场景吗,恶霸横行,民有怨而无处宣……
举报信本没有错,反而说明村民的法制意识提高了,说明公民在积极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说明他们对政府工作的充分信任,更说明他们对我党事业的高度关心,这是极好的现象。如果公民对身边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都不闻不问,那就说明这个国家已经没什么希望了。
举报信没有错,错在受理单位。不然举报信怎会被转到被举报人的手里?举报者的隐私怎会泄露,以致于麻烦不断?信访件的办理不是有时限吗,人民的诉求不是应高度重视吗,我们的受理方到底怎么了?是来自上级的压力?
举报信没有错,错在涉事方。他自认为身后有一座又一座靠山,目中无法,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的罪行终究会被绳之以法,没有谁能与法抗衡,官再大也大不过法。
信访件中的反映的问题有大有小,有的甚至错综复杂,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国家的重大经济利益,我们应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一般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于特殊案件,特事特办;对于那些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应该与举报者及时沟通说明,取得谅解,并追踪和督促办理进度。在案件处理时,要通过充分的调查取得发言权,相关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会商解决方案,不搞“一言堂”、独断专行,使最终的结果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作者:湛蓝星 15881651796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平南羌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