穹顶之下的生态保护伞

中国法制网   2015-08-20 16: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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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提出了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性文件,也是继十八大报告后真正落实“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的“重拳出击”,彰显了我党生态文明建设的强烈决心和高度责任感。

今年3月份,一部纪录片《穹顶之下》引爆话题,颠覆了电影、电视传统媒体。视频推出24小时内,全网播放量近亿,在引起全网一片关注的背后,我们不得不说这部纪录片带给我们的震撼,足以引发人们深思。我们社会建设发展确实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可是这个抽象的观点如何更加理性?到底我们生活遭受了多大的影响?“PM2.5”、“北京蓝”这一个个的热词会使我的生活有什么变化?一切的一切,我们有的,也只是概念。而柴静就给了我们很好的启蒙,以她的职业素养带给了我们数据,让我们知道去改变的迫切性。但结尾貌似显得那么无力,我们还是不明白,谁来做、该怎么做,谁能去作为和担当。这亦使得我们明白,只有一个柴静,是不够的。

“小柴啊,我这可是为你们炸的”,这一句话,让人忍俊不禁的背后也揭露了当初建设的随性。如今,新官上任之后都要大动干戈展示自己主张来粉饰政绩,走马观花、好大喜功,总要“任性”大搞工程让自己“留下点什么”。为得GDP这个发光的数据增长在做决策之时是否着实考虑全面?经济增长“昙花一现”之后,资源消耗、生态恶化、环境承载力破坏的代价该由谁来买单?

故此次《办法》的印发是在关键时刻给予最普通群众的长远保护,为民众是诉求寻得化解之道。共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列出了党政主要领导、党政分管领导、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和其他具有职务影响力的领导干部四种类型,在这种制度构架之下,往后这份“责任清单”必然会使领导干部在做决定之前有一番权衡。中央、国务院的这番作为,也让我们明白,这片穹顶之下,会有人给我们撑起生态保护之伞!(文/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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